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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癌介入治療要做幾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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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山西省中西醫(yī)結合醫(yī)院 許學明 主任醫(yī)師

肝癌介入治療次數取決于病人病情、腫瘤大小,通常介入治療后3-6周要復查CT或者核磁共振增強,判斷腫瘤有無壞死、腫瘤標志物,以及肝、腎功能和血常規(guī)變化。如果病灶栓塞以后碘油沉積理想,核磁增強掃描病灶沒有強化,并且沒有新病灶,通常不需要做第二次治療。如果存在超過10cm或者15cm大病灶的肝癌病人,一次栓塞無法完成,可能需要進行2-3次栓塞。間隔時間通常在40-50天,4周以上做介入治療,隨訪時間在1-3月或者更長時間。
是否需要再次治療通常根據CT、核磁共振、增強掃描評價肝腫瘤存活情況,部分病人CT或者核磁提示增強后組織壞死,這種病人不需要進行下次治療,但要定期隨訪觀察。目前主張綜合介入治療,病人生存期為十幾年,可能1年做一次,部分病人2年或者3年做一次。介入有優(yōu)越性,可以重復治療,但要盡量減少介入治療次數。因此肝癌介入治療次數要根據病灶大小、肝功能情況決定,肝功根據Child分級判斷。如果在A級,并且病灶小,介入治療一次后甚至幾年可以不做,要根據病人體能情況,復查結果,有無新發(fā)病灶,有無肝內轉移等情況綜合判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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