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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糖尿病診斷新標準

參與醫(yī)生

首都醫(yī)科大學(xué)宣武醫(yī)院 曹雪霞 副主任醫(yī)師
妊娠糖尿病即妊娠期糖尿病,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標準,一般指的是懷孕之前血糖沒事,懷孕24-28周時,進行糖篩檢查,一般會檢測空腹血糖,以及喝75g的葡萄糖水,然后在1個小時和2個小時的時候,抽血檢查血糖水平。一般空腹血糖如果達到了5.1mmol/L,餐后1個小時如果達到10mmol/L,2個小時達到8.5mmol/L,就可以診斷妊娠期糖尿病。而且只要有一個值達到診斷標準,就可以考慮存在妊娠期糖尿病。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標準,包括控制目標,都比正常成人要嚴格一些,主要是為了確保母體和胎兒的健康。但是一定要除外懷孕之前血糖就高的情況,這個情況就屬于糖尿病合并妊娠,要與妊娠期糖尿病進行區(qū)分。妊娠期糖尿病就是特指的懷孕之前血糖沒事,只是在懷孕以后血糖高,達到了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標準的情況,即空腹血糖到達到5.1mmol/L,喝完糖水1小時,血糖到達到10mmol/L,2小時血糖到達到8.5mmol/L,這樣就會診斷妊娠期糖尿病。這個一定要與糖尿病合并妊娠鑒別開,這兩個是不同的情況。當然從兩者的治療和控制目標上來說,都是胰島素治療,控制目標也是一樣的。但是它們的轉(zhuǎn)歸不一樣,所以妊娠期糖尿病診斷一定是非常嚴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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