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昏迷評分GCS是什么意思

參與醫(yī)生

河南省人民醫(yī)院 李書劍 主任醫(yī)師
臨床工作中常用到的GCS量表評分,是非常常用的一種評估昏迷患者昏迷程度的評分,又叫做格拉斯哥昏迷量表。對于昏迷患者的預后嚴重程度,都有一定的指導意義。主要通過以下三個維度進行評判,具體分析如下:1、睜眼能力:一共4分,其中4分最高、1分最低。如果患者自發(fā)睜眼,則得分為4分。如果經過言語的刺激、大聲的呼喊而能夠睜眼,則得3分。如果疼痛刺激才能夠勉強睜眼,就是2分。如果完全不能夠睜眼,就怎么刺激也不會睜眼,只能得到1分;2、語言能力:如果自發(fā)性能夠交流,能夠自己說話,得分就是5分。如果言語錯亂、對答錯誤,只能得到4分。如果言語完全難以辨別,只能得到3分。如果只能夠發(fā)出聲音,連字句都發(fā)不出來,只能得到2分。而完全不能說話,則是1分;3、運動功能:如果肢體能夠正常的活動,最高分是6分。對于疼痛刺激能夠定位,得到5分。如果對疼痛刺激有屈曲的反應,則得分是4分。而屈大腦的狀態(tài),則是2分,最后就是完全的不能運動,得分是1分。GCS評分最低分是3分,如果是3分-5分,稱之為重度的昏迷。在8分以上,昏迷程度相對較輕。但是GCS量表評分也不是絕對,除了此量表評分,也要結合患者的基礎病、是否有其他結構性改變、昏迷時間,綜合判斷患者的預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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